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属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要求,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资助力度,进一步提高生源地助学贷款精准度,确保我市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高效、平稳、有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高中预申请范围,认真组织开展预申请工作
(一)扩展预申请范围
各区县要将预申请工作作为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落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压力。预申请范围扩展到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预申请学生范围为经过高中、中职院校认定的具备贷款资格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所有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纳入预申请,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城乡低保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预申请全覆盖。
(二)做好预申请组织工作
各区县要按照属地原则开展预申请工作,由学生在读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资助中心统一开展预申请工作。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于5月31日前向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见附件),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于6月15日前将预申请名单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贷前管理——预申请管理模块,可以批量导入或者单条录入)。
二、强化资助政策宣传,做好贷款受理工作
(一)把握宣传时间节点
各区县、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贷款宣传力度,巩固贷款宣传成果,抢抓高考前后、受理期间和发放阶段的时间节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横幅、展板、海报、宣传折页等手段对外宣传,使得贫困学生能够及时、便捷地获知政策,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入户、到人”。各高校要将国家开发银行市分行印制的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单随同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新生手中,使录取新生知晓生源地助学地贷款政策。
(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各区县要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要求认真编制受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结合往年受理工作经验和本年贷款需求摸底情况,合理安排受理天数,科学设置受理点和受理窗口,细化对设备数量和软硬件配备的要求,并就预约受理、错峰受理、选派志愿者、秩序维护、咨询答疑和便民服务等措施进行提前筹划和安排,提高受理效率和人性化服务水平,妥善避免、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和舆情风险。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巩固贷款受理点下沉成果,将贷款受理点下沉前移至乡镇、高中等部门,在乡镇或高中开设现场办理点;进一步推动乡镇政府、中心校、村居委会、高中等单位参与诚信教育、学生联络、本息催收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实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操作平台向管理平台的转变。
(三)优化困难认定工作流程
各区县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取消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三、加强贷后管理,做好年度还款救助工作
(一)加强贷后管理
在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基础上,各区县、各高校要在高中预申请、贷款办理、回执录入、入学报到、暑期离校和毕业前后等关键环节强调还款事项;要高度重视学生追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密切关注学生的毕业去向,及时更新、补充学生的联系方式,及早导出当年需还本付息的学生名单,于开学、毕业、还款月前用电话、电子邮件、QQ、微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学生还款,主动告知贷款逾期对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要采取点对点的联络催收措施,发挥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乡镇中学等多方力量联络学生和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使用支付宝、POS机还款,实现借款学生“线上线下、随时随地可还款”。
(二)落实还款救助机制
各区县要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财发〔2017〕20号)要求,认真做好全市特困学生的还款救助工作,于2019年年度本息回收前做好辖区内待救助学生的资格认定、资料收集、上报和系统录入等工作,按照开发银行重庆分行统一时间安排提交相关资料。
四、夯实助学贷款保障工作
(一)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县经济发展及人口情况落实助学贷款办公场所,坚持方便快捷、安全妥当原则,选址在群众办理学生资助申请交通便利的地方,办公场地要安全、卫生、宽敞、方便,链接互联网。要配备必须办公设备,坚持实用耐用、功能齐全原则,配齐满足日常办公、受理助学贷款申请和档案电子化等工作所需的办公、通讯设备,避免学生和家长排长队等候的情况。
(二)加强助学贷款工作人员保障
各区县要加强助学贷款受理业务人员保障,通过多种方式落实工作人员。可利用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和代理费安排助学贷款宣传、受理、催收、还款等工作所需的日常办公经费(含临聘人员劳务费),保障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2019年5月21日